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
完结

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

又见柒月作者

其他

0万字完结17k小说网

07-19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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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作品: 揍敌客也能当好海军吗 美食海贼团 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

《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精彩片段

《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晋江文学城/又见柒月五十多岁的温锦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机会重来。当天晚上倒头睡去,一醒来自己居然回到三十年前的相亲现场。“我们俩不合适!”重回相亲现场,温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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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0卖土豆的日子》

晋江文学城/又见柒月

五十多岁的温锦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机会重来。当天晚上倒头睡去,一醒来自己居然回到三十年前的相亲现场。

“我们俩不合适!”

重回相亲现场,温锦的第一句话就是拒绝坐在她对面的郑国伟。

郑国伟是她上辈子后来的丈夫,现在应该叫“前夫”了。

年轻气盛的前夫当即就支撑着站了起来,咄咄逼人,“我不接受,至少给我个理由,你都还没有深入了解过我!”

回忆两人上辈子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温锦能想出数十个拒绝的理由——比如大男子主义、不体贴家人、做事三分钟热度、睡觉打鼾、中年秃顶、不求上进、婆婆不好相处等等。

不过,眼下两人第一次见面,此时的郑国伟还是一个清俊爽朗的年轻人,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充满了热情和冲劲,这些自然都不是能用来拒绝他的理由。

温锦的目光扫到桌上的土豆丝,“因为我喜欢吃土豆,而你不喜欢。”

“什么?”郑国伟着实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原因,“你是在开玩笑吗?”

要不是看这次相亲的对象长得确实好看,跟电视里面香港的演员似的,郑国伟早走了,不受这个气。

不是他自夸,郑国伟在三里十八乡也算是个不错的相亲对象了,父亲那辈开始就会打刀,家里面专门做菜刀生意。虽说不上是富得流油,但和家里卖斗笠的温锦一比,也是对方高攀了。

要不是看温锦长得漂亮,又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他才不会来和她相亲。

没想到他看上了温锦,温锦居然没看上他。因为他不喜欢吃土豆就拒绝,不就是在搪塞他。

“土豆有什么好吃的?”郑国伟看来,土豆又粉又面,根本没什么滋味,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吃这东西。

“就算你喜欢吃土豆也没关系,我又不会不让你吃——”大不了他只吃其他菜,土豆再好吃能比肉好吃?

“不行,我准备找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吃土豆的人,有共同的喜好才能够走得长久。”温锦本来就是找的一个拒绝他的理由。

上辈子因为家里面人催得急,温锦也担心自己再单下去真找不到对象,就同意了郑国伟的追求。郑国伟在婚前和婚后前几年都还算过得去。可后来二十多年,两人的感情便被生活的无尽琐事折磨掉了。

她虽然是菜刀厂的老板娘,却要每天起早贪黑给厂里的工人做饭烧菜,平时还得帮着做些拧螺丝、包装的散碎活计,全年无休不说,朝郑国伟伸手要钱的时候,总是被他说是败家娘们。

热情褪去,温锦给郑国伟的温柔体贴全被他觉得是理所当然,这段感情也就算是走到了尽头。她和郑国伟离了婚,又因为孩子复了婚,两人在一起又纠缠了后面十几年。

或许,按部就班继续沿着上辈子的轨迹嫁给郑国伟也是可以的,还能根据自己上辈子的记忆帮这人避开许多会遇上的困难,避免他开的小菜刀厂破产、阻止他参加炒股、阻止他卖房……大概能成为一个还算不错的菜刀厂老板娘。

但天下男人千千万,她没必要非得两辈子都在一个人身上吊死。上辈子温锦在他身上一条路走到黑了,这辈子她想换个活法。

“没什么事儿的话,我们之后再联系吧。”这句话在上辈子是真心之言,这辈子却只是一句客套话。

“我给你留个我家的地址,你有什么事儿就联系我!”郑国伟仍没有死心,取了身上的一只钢笔写自己的地址。

这话上辈子郑国伟也对温锦说过,上辈子温锦对郑国伟并不排斥,离开的时候见他写得一手好字,信了“字如其人”的观点,觉得这个人可以继续深入交往,后来又联络了几回就在一起了。

这辈子温锦懒得和郑国伟争执,接过了纸条,准备等之后在路上遇见垃圾桶就扔了。

“我送你去车站吧?”郑国伟又提议。

“不用了,我包忘在单位了,我待会儿自己回去就行。”

两人从饭店里面出来便分开了。原本温锦对二十岁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可缓缓走在古旧的县城街道,也渐渐回忆起了些事情。

她这会儿是县城一家商场的售货员,商场的经理原本把她招进去是放在服装区域的,指望着她打扮得漂亮些多招徕些客人。

哪知道她是个嘴笨的,三棍子打不出个皮来,打扮也老气,最后就把她发配到了卖文具的摊位。这个年代的文具样式不多,来来回回就钢笔、本子、墨水那几样,就算不会说好听话,只要会说价格就行。

温锦回单位的时候,遇上了在岗的几位同事,几位同事看着她回来,其中一位看起来眼熟的麻花辫姑娘疑惑,“温锦,你不是今天下午请假了吗?”

“对呀不是说相亲吗?”

“对方就没约你去电影院看看电影?或者去那公园逛逛也好呀——”

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姑娘,讲起相亲谈对象来特别热忱,互相探听相亲对象情况,心里也存了攀比的心思。

另外一个踩着高跟鞋穿着包臀裙的红唇女孩道,“温锦初中可是我们班上的班花呢,眼光高着呢,准是看不上对方吧——”

说着还走近了温锦小声道,“要我说,温锦你眼光也别太高,要不人就真成老姑娘了~”

这人温锦也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对方似乎是她之前初中的同班同学,好像是叫柳菲菲,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了,处处都爱和她比较,好像超过了她就能得什么大奖似的。

温锦被调离服装区之后,换上去的就是柳菲菲。自那之后她见到温锦就总是这样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读过高中又怎样,还不是和我一样做售货员……还做得没我好呢~”

“售货员呢?这边件衣服怎么卖?”

听见有人招呼,柳菲菲扭着腰踩着高跟鞋就去接待了,像一只打斗赢了的小公鸡。

温锦的目光跟着柳菲菲转向了服装区,服装区里面有一件红色的碎花衬衫,后来温锦花了20元买下来,和郑国伟一起去拍了一张照片。这件衣服一直被她好好保存,重生前整理衣柜的时候她还翻出来过。

温锦目光怔怔的,被关系好的陈婷以为是伤心了,“这柳菲菲什么人啊——温锦,你也别往心里去,这个不合适就继续相,你长这么漂亮,总能找到合适的。”

说着还对着服装区闲聊的柳菲菲一行翻了个白眼,“真以为谁都跟她们一样呀,妖里妖气的。”

要是真的二十岁,温锦估计会因为这几句好几天都偷偷抹泪不开心,可对于现在的温锦来说,这不过是些不痛不痒的闲言碎语而已。

温锦其实还挺羡慕柳菲菲的性格,张扬漂亮会化妆会打扮,总能很快与客人拉进距离,侃侃而谈。至于打扮,以她三十年后的目光来看,柳菲菲有几分可爱的过时和土气。

“我没事儿,就是想着没耽搁多久,回来再上半天班。”

商场的经理挺好说话的,再加上温锦的那位置确实这会儿也没什么生意,也没扣她工资。温锦哼着小曲儿去柜台擦灰。

这个时候的文具还很朴素,英雄牌的钢笔、红岩的墨水、铅笔、橡皮、小刀、作业本……有需要的学生早在自己学校附近的小卖部就买了,很少会有人专门到商场里来买文具。

她们售货员的工作是不包含擦灰这项工作的,温锦在的文具柜台反正平常也没什么生意,她就买了根鸡毛掸子,没事儿的时候就扫扫、用旧抹布擦擦,也算是对得起商场付给她这些工资。

温锦每个月工资180块,一般会交50给温母,剩下的钱除去自己花销,工作了一年多,温锦也攒下了将近一千元。为了每天上下班方便,温锦还咬牙买了一辆自行车,这个时候的客车价格并不便宜,长期算下来当然是买自行车划算。

剩下的工资,在温锦和郑国伟结婚后,她拿出来做了郑国伟开菜刀加工厂的本钱。只是后来成为全职主妇,也没有别的收入渠道,和郑国伟相处总觉得得伸手要钱低人一等,生活中便节俭得不能再节俭,郑国伟穿坏了的鞋她拿去修好了之后又给大女儿穿……害得女儿一整个学期都被嘲笑是“郑大脚”。

而郑国伟呢,拿着开工厂赚来的钱买过BB机、按键手机、台式电脑、买过自行车摩托车面包车,说是为了厂里的生意,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出门厮混的时候有面子些罢了。

刚结婚的时候温锦也劝郑国伟买房,结果那人总是不听,还抱怨她不知道赚钱辛苦,直到两人第一次闹离婚的时候才买了房,那时候镇上的房子价格已经涨到了20万一套。而现在,他们这个小地方县城的房子,一套最多不过两万而已。

现在想想,还不如当初把被郑国伟浪费掉和赔进股市的钱来给儿子女儿买新衣服、报兴趣班、吃好吃的。归根结底就是,她和郑国伟不合适,消费观念差别很大。

下午回家的时候温锦又去菜市场买了两根排骨,挂在大自行车上悠闲地骑回去。这个时候才下午五点多,天还很亮堂,迎着橘黄色的黄昏,自行车的叮铃声络绎不绝。

路上不乏同样骑着自行车的,要么载着沉甸甸的东西,要么载着朋友孩子。有辆自行车甚至坐了一个四口之家。

骑了半个小时,温锦终于快到家了,这会儿太阳掉在天边,染红了一片片云彩。微风拂过,是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温锦一路上不停招呼人,全是自己的叔叔婶婶。

“赵大娘您挖土豆呢!”

“锦丫头,下班回来了啊~”

“对啊,我看着框子都装满了,今年收成好呀!”

赵大娘笑弯了眉眼,嘴上却还要说着,“没有没有……”

温锦骑到到家附近的时候,正看见她爹也在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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